当前位置:首页 > 正文
地方志(年鉴)工作相关法律、法规
发布时间 : 2015-07-08 00:00
来源 : 罗定市志办
浏览次数 : 4020 【字体:
背景颜色:
分享到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地方志(年鉴)工作相关法规、规定


    一、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
(国务院令第467号,2006年5月18日公布,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)

    二、《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》
(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,2007年11月21日公布,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施行)
 
    三、《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》(试行)
(2012年7月13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四届三次会议通过)

    四、《广东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规范(试行)》

未经授权,严禁转载!
相关文章
版权所有(c) 罗定市党史研究室 ,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、镜象 网站地图
主办单位: 罗定市党史研究室  承办单位: 罗定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
罗定市党史研究室 制作和维护   
ICP备案: 粤ICP备09004295号    网站标识码:粤公网安备 44538102000008号    公安备案: 粤公网安备 44538102000008号